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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

【专利基础】| 专利无效的条件
时间:2018/4/8 14:58:10            【字体:

  被他人起诉侵犯其专利权了?想无偿使用一个专利技术?等等等等?怎么办?如果涉及的这个专利技术,不能获得法律保护那就好了。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专利无效的那些事。

  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权利人并不能一劳永逸,因为我国还存在着无效宣告制度。

  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此制度可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 ,被广泛运用于专利诉讼案件中。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专利被宣告无效的理由:

  (1)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权授予的实质要件,即发明与实用新型不具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不具新颖性或原创性,或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如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等);

  (2)不符合合法性要件,《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此项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专利无效;

  (3)发明创造不在法律规定领域,即《专利法》25条所称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及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4)专利文件撰写不合格,一是说明不清导致该领域技术人员难以重现,二是对专利文件申请修改幅度过大;

  (5)专利权主体不合法,即不符合先申请原则,后申请人获得了专利权。

  在申请时,专利权人应谨慎注意上述专利权无效条件,使自己的权利乘风远航。

(作者:陈一兆 校对:梁婉玲)

发布时间:2018/4/8 14:58:10[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