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创业英才 是指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扶持和发展产业领域拥有新技术、新创意或者新商业模式的创业者,包含以下两类人:
(一)产业精英人才: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或拥有新创意、新商业模式的人才;
(二)顶尖科研人才:具有在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的科研人员。
2.资助标准
经评定的创业英才,给予创业资助50万元。
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创业资助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自评定之日起2年内获得新增股权投资机构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追加创业资助50万元。
获得股权投资超过5000万元,且评审结果为特别优秀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
3.申报时间 第一批:2019年2月15日至28日
第二批:2019年5月15日至28日
第三批:2019年8月15日至28日
第四批:2019年11月15日至28日
4.申报条件 带团队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办企业,本人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创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本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不低于30%,所创办企业实缴货币资金出资额(包括实缴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100万元以上。
所创办企业必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注册成立,且成立时间2年以内(以当期申报时间为截止日期,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注册成立的时间2年内)。若申报时未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注册成立企业的,承诺在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业英才之日起6个月内按申报书内容成立企业。
所创办企业要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属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引进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主导产业,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航运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绿色低碳、文化创意等。
5.申报流程 申报受理→ 形式审查 → 专家评审 → 公示公告 → 审批 →政策兑现
6.关注事项 1.申报条件中所称的“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50%的人。
2.申报条件中所称的“持股比例不低于30%”是指申报人本人直接持股的持股比例不低于30%或申报人通过一次股权折算后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申报条件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申报人及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发现故意隐瞒、虚报情况的、不配合评审的,即终止申报流程,不得再次申报创业英才。
5.资助标准中所称的“股权投资机构”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且其基金管理人所管理资金管理规模2亿元以上。股权投资机构须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6.不予受理情形:
① 申报人不是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首次创业的将不予受理,首次创业是指申报人此前未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成立企业,或未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非上市企业股份,不是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实际控制人。
② 同一申报人和申报项目在1年内曾申报过创业英才未入选的将不予受理。
③ 申报人创办企业已获得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资助的将不予受理。
④ 申报人创办企业已拥有2名或以上人才被认定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但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除外)将不予受理。
⑤ 同一单位一次有2个或以上人员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⑥ 申报材料中关键信息填报不完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或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与最终递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教学2区8号物资大楼首层
电 话:+86-20-38743199、87113553、22237111
联系人:王笑萍13822168340
胡启慧13544373749
李焕伟13570592695
邮 箱:Pro@huaxue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