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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肇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9/11/27 11:26:34            【字体: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肇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安排,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肇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PCT申请资助。资助以肇庆市地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外国专利局或区域性专利组织申请的PCT专利。PCT国际专利须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申请并被受理。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已资助过的不再资助。 
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 
(二)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助以肇庆市地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发明专利应当已获得授权。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 
(三)涉外专利资助。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PCT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得美国、日本或欧盟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四)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对维持7年以上且目前仍有效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同一件专利只能申请一次资助,之前已获得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每件5000元 
(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对在我市注册并经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代理本市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六)国家、广东专利奖配套奖励。对获得第20-21届国家专利奖、第六届广东省专利奖的肇庆市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资助标准: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一次性30万元;广东 
专利奖配套奖励,金奖每项15万元,优秀奖每项5万元,发明人奖每人2万元。 
(七)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资助。对2019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贯标认证的肇庆市企业给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每家5万元。 
(八)示范优势企业培育资助。对我市2019年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资助;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另,2018年未申领相关资助奖励的企业或个人,可依照以上资助要求、条件和标准,进行申报。 

二 申报说明
(一)采取线下方式申报,申请书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二)各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辖区内申报资料(含电子版),市直申报单位可直接提交我局,电子版报邮箱329958357@qq.com。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提交我局,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下午5:30,过期不予受理。 
(三)为提高办理效率,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单位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账户、账号),资料一经提交不再退还修改。资料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支持。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维维,联系电话:2899818,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主楼202室。

附件:1.2019年度肇庆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2.肇庆市专利代理机构扶持经费申请表 
    3.肇庆市获得国家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企业奖励申请表 
    4.肇庆市各级示范优势及贯标企业资助申请表 
                                  

肇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1/27 11:26:34[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