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繁體版
  • English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招聘信息

行业动态

地理标志是“城市标志性建筑物”?NO!这是一种很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来认识一下!
时间:2021/10/21 16:33:38            【字体:

撰稿人:曾玉婷    审校人:梁婉玲 

 一、地理标志是什么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2条规定第1款:地理标志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志,该货物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如九江双蒸酒、伦教香云纱、石湾公仔、梅州金柚等。

二、地理标志的由来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领域,其概念是在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地理标志最初以“货源标记”形式出现在1883年缔结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里,经历了从《巴黎公约》、《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到 TRIPS协议的演变,从“货源标记”到“原产地名称”再到“地理标志”,代表这一概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含义,各国也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和不同的保护模式。 

三、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三种形式

  我国在实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18)前,共有三个部门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分别是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进行受理,并对其进行保护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是以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方式实施管理注册、农业部以登记的形式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管理。

四、哪些产品能申请地理标志

  (1)可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范围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主要源于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2)可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范围
  可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范围更加广泛,涉及农产品、食品、中药材、手工艺品、工业品等类多种产品。


  (3)可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产品范围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8)、《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审查规范》(2009),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范围主要是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如蔬菜瓜果类、畜禽蛋肉类、粮食油料类、菌类、海鲜产品类、淡水产品等。

五、谁可以申请地理标志

  (1)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主体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规定》第8条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提出。


  (2)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主体
  根据《商标法》第3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条,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3)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主体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条件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

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好处

  (1)提高产品竞争力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联,由于具有独特的优势,使得地理标志产品跟普通的产品相区分开来。地理标志产品不仅仅是当地特色的体现,更是高品质的体现,往往也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和认可。因此,这样的产品可以更好的提高市场竞争力。

  (2)促进区域文化发展
  地理标志可以称得上地方名片,而受到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不仅在地理位置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外,在文化上也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当该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以及宣传推广的时,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该区域的文化内涵,从而起到了促进当地文化发展的作用。

  (3)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特色产业与当地的历史、人文、地理环境有着种种的关联。而地理标志是标示着商品来源于特定地区的标志,与当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有关。因此,发展地理标志对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因具有独特的优势以及优良的品质,与普通产品相比,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更具有知名度, 这样增加了产品的竞争力,从而提高该产品的销售,从而有效地带动区域的经济不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黎辉.地理标志原产地经济致富之梦[M].南方日报出版社.2014(1):3.

[2]陈佳.安徽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效率提升路径研究[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9,33(05):28-35.

声明:因编撰水平有限,难免有错漏不当之处,仅供参考

发布时间:2021/10/21 16:33:38[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