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禅城区
【政策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7号)》
【扶持对象】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登记)地址在佛山市禅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奖补金额】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
【政策时限】自2022年8月17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两年。本办法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扶持年度是2021至2023年度。
【发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咨询电话】0757-82340448
二、南海区
【政策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 2021年修订)(南府〔2021〕63号)》
【扶持对象】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奖补金额】
1.对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扶持奖励;企业每认定1件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扶持奖励
【政策时限】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发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757-86331271
三、顺德区
【政策名称】
《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20-2022年)(顺府办发〔2020〕14号)》
【奖补金额】
1.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20万元,补助资金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补助10万元;第二阶段企业上规模且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补助10万元
2. 树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标杆。树立标杆高新技术企业,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对经市认定的标杆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补助100万元
3.对申报高企认定并通过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30%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当年度已享受认定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子女入学。给予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1个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就近入学的指标
【政策时限】自2020年10月10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发文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757-22830360
四、三水区
【政策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21〕22号)》
【扶持对象】区内首次通过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奖补金额】
1.对首次通过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有5件及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已缴实审费)或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较上年实现同比增长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
【政策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发文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7-87709887
五、高明区
【政策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府办〔2021〕11号)》
【奖补金额】
1.对当年成功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区级财政补助5万元。
2.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并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区级财政补助3万元。
3.对首次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4.对重新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5.积极引进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至高明区,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区外(佛山市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佛山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而且,迁入企业在原属地未获得县(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的,还可按照第1条给予相应补助。
【政策时限】自2021年10月14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发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经济科技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