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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专利可以用于产品标注或广告宣传吗?
时间:2022/10/25 14:39:56            【字体:
【法律依据】
    1.《专利法(2020)》第六十八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专利标识标注办法(2012)》第七条:专利权被授予前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进行标注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相关解读】
1. 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如果要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如果要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信息,需要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国别和专利申请号\专利号,此外,也可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其标注不得误导公众。
还需说明的一点是,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信息的权利需要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使用。
 
2.专利未授权可以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进行标注吗?
 
    可以。但是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以免误导消费者或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 专利未授权可以用作广告宣传吗?
 
    不可以,否则会构成假冒专利行为,根据《专利法(2020)》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罚。
 
【违法后果】

   

    某企业因在其公司网站上谎称产品已取得专利权并进行广告宣传,最终罚款3万元。涉及专利的相关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专利权但在广告中谎称已取得专利权。而且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并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上述行为会给产品以及企业品牌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甚至会给导致消费者对企业品牌产生信誉危机,反而让企业得不偿失。
 
【建议】
 
    借此我们提醒广大亲爱的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专利产品:像一些功能食品、保健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购买。可以通过多看包装标识,索要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多向经营商了解进货渠道,留存购买票据等途径进行辩认。
 
    我国专利申请号一般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份(前四位)、专利种类(第五位)和申请流水号(后七位)三个部分组成的,如果不是12位的均为非正规专利产品。
 
    开头为ZL(专利二字的拼音缩写)表示该专利已获授权,而开头为CN(CHINA的英文缩写)表示的是专利公开号,只有发明专利才有,该专利还待实质审查,并不能代表专利已授权。
发布时间:2022/10/25 14:39:56[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