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协商。
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不仅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侵权人的声誉受到损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
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人(版权局、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调解著作权纠纷。调解是双方当事人按照自愿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就不可以强行调解。但调解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达成协议后只要一方反悔,则调解协议就失去效力。调解并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仲裁。
仲裁是仲裁机构依法行使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才可以提起诉讼。版权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促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民事诉讼。
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或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终极途径,而且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著作权人在受到他人侵犯时,也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职权给予侵权人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不服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可以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起诉。
对那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控告,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