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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学动态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研究简报
时间:2019/7/22 17:33:45            【字体:

1、研究对象: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本期将检索以2019年为裁判年份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进行研究。尤其,选取3件案例进行重点研究分析。旨在为中小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提供一定的启示。

2、诉讼态势: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发生地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发达地区。

  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裁判年份:2019为关键词在无讼数据库检索,截止检索日:2019年7月16日,共获得812条数据。如图1所示,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发生地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发达的地区。其中,30%的案件发生在排在第一位的浙江省,而广东省以占18%的案件量排在第二位。本省作为第二大案件发生地,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发生的高频地区,而中小企业相对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建议其提高专利保护意识和提前做好风险排查。


图1案件发生地分布



数据来源:无讼、华学知识产权

3、oppo VS 深圳市大疆实业:oppo请求100万元的赔偿金额,一审法院仅判10万元。

  2018年,oppo诉深圳市大疆实业有限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涉案专利为ZL201630590780.X。涉案专利是用作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的后壳,被诉产品是一款手机。其中该案件的焦点问题3中的赔偿数额问题,由于oppo提供的证据并不能支撑其请求的赔偿金额要求,也无专利权实施许可使用费可供参照等原因;一审法院酌情确定被告赔偿10万元,与oppo请求的数额相差10倍。



4、三只松鼠 VS深圳星科诚:法院采纳深圳星科诚抗辩理由,判其无需给予三只松鼠相关赔偿。

  2018年,三只松鼠就深圳星科诚在其网店销售侵害其专利权的产品提起起诉,在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接受了深圳星科诚的抗辩理由--被诉产品具有明确的合法来源,因此,深圳星科诚无需承担相关赔偿。该案件中三只松鼠其未能胜诉的原因在于事前调查和证据采集不足,例如:未提供三只松鼠在玩具产品上的市场占有率或者品牌辐射力,与坚果产品上的市场占有率或品牌辐射力在同期对比上相同或者接近的证明。





5、戴森VS宁波小恐龙电器:戴森积极进行跨国维权,就该专利权宁波小恐龙电器仅为其中之一被诉对象。

  经过进一步调查,我们发现戴森技术公司近年积极进行跨国维权,就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已起诉多家中国本土企业。期间,部分被起诉的本土企业或行内其他本土企业就该专利权纷纷提出无效,而大多数企业的无效证据是技术原始国日本的相关文献,但是由于证据不足,这些无效均没有成功。而戴森与宁波小恐龙电器的专利权纠纷中,可以发现戴森公司在维权过程中,戴森公司极可能以其他侵权对象的高管与被告的关系为线索进行了进步一调查,从而发现被告的侵权行为。

 



 6、小结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必须的一个步骤就是判断,被诉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而其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的产品开发和产品上市前可以以上述法律为依据进行预判。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还可以发现企业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且在确定侵权对象时可以基于某一条线索进行发散性调查是否还有其他侵权对象。

发布时间:2019/7/22 17:33:45[ 打印本页 ]